2009年11月8日 星期日

關鍵字廣告涉詐?

台北市議員 周威佑 記者會新聞稿 2009/10/30
關鍵字廣告涉詐?

Yahoo、Google 漠視廣告主權益

台北市議員周威佑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 出,Yahoo以及Google所經營的「關鍵字廣告」在2009年將直逼25億元大關。而根據國外公布的調查數字顯字,Yahoo及Google等搜尋 引擎關鍵字廣告的「詐欺點擊」比例高達28.2%。如果套用今年的營業額來換算,可能有高達七億元的廣告費是因為詐欺點擊而讓廣告主白花的冤枉錢。議員呼 籲兩大網路巨擘,應該將點擊者的IP提供給廣告主,讓廣告收費透明化,以保障廣告主的權益。

詐欺點擊的發生原因—都是為了錢

根 據IAMA(台北市網際網路廣告暨媒體經營協會)所提供的研究數據顯示,2009年關鍵字廣告達到新台幣24.93億元的規模,佔整體網路廣告總額的 36.3%。而關鍵字廣告的收費方式,係由廣告主自行設定每次點擊的費用(PPC,Pay Per Click)。一般來說,PPC設定的金額愈高,關鍵字廣告的排名就會愈前面。(註:並不是絕對值,還要看網站的內容。只是有這個趨勢) 而Y、G兩家公司的收入就在於「廣告主設定的PPC金額」乘上「該廣告被網友點擊的次數」。詐欺點擊就從這裡發生。

周威佑指出,詐欺點擊從點擊者的角色來看,可區分為四個可能樣態(如附表):

一、關鍵字廣告提供者:為了增加廣告收入,刻意點擊廣告主的廣告。(可能性低)

二、關鍵字廣告代理商:為了賺取服務佣金、並衝高點擊量,美化給廣告主的報表。

三、關鍵字廣告之合作網站或部落格:由於Y、G兩家公司都和其他網站或部落格合作,將廣告也刊登在部落格網站上,再依點擊次數,和部落格網站拆帳。而一些不肖的部落客為了增加營收,就會想辦法點擊廣告主的廣告。

四、廣告主之同業(競爭對手):關鍵字廣告最常見的惡意點擊行為--刻意點擊競爭對手的廣告,消耗對方的廣告預算,等到達每日預算上限,對手廣告就被下線,自己公司的廣告排名就會上升。



關鍵字廣告的天價曾經出現在2006年,抓猴徵信業者利潤高、競爭激烈,當時的PPC價格,飆到每次點擊就要付1500元廣告費。這樣的高額廣告費,只要滑鼠點一下就可放進口袋,誰會不心動?

而 點擊的方式,除了利用人力透過多台電腦輪流點擊之外,較先進的還可以寫程式,來代替人工點擊。而最厲害的莫過於利用僵屍電腦。根據全球研究詐欺點擊最權威 的Click Forensics公司在今年10月22日發布的新聞稿顯示,2009年第三季詐欺點擊裡面有高達百分之42.6是透過「僵屍電腦網 路」(botnets)來進行。所謂僵屍電腦網路係一系列被木馬病毒感染的電腦,在用戶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操控者用來執行特定行為,例如點擊關鍵字廣告。

此外,Click Forensics公司也公布了今年第三季,整體詐欺點擊的比例大約是14.1%,較去年同期下降約兩個百分點,不過比例還是相當高。而且僵屍電腦所造成的詐欺點擊創下歷年來新高。

Yahoo、Google不願提供點擊者IP給廣告主

雖 然Yahoo及Google都宣稱已研發軟體有效防止詐欺點擊的發生,但是成效令人懷疑,因為Y、G兩家公司鐵定是詐欺點擊的受惠者。針對廣告主懷疑關鍵 字廣告收費有詐欺的嫌疑,周威佑議員曾經要求Yahoo將點擊者的IP位址提供給廣告主,廣告主從IP位址可以自行判斷是否可能是詐欺點擊。但是 Yahoo表示,點擊廣告的網友,他們的隱私權受到Yahoo保護,這些資料是不能隨意提供給第三者。廣告主質疑Yahoo根本就是心虛,怕影響廣告收入 才不敢提供IP。因為網路上許多留言版,都會顯示出留言者的IP位址,就沒聽說有違反個人隱私的問題。

對此,周威佑議員表示,台灣大部分 透過ADSL上網的用戶,IP很多是浮動IP並透過各大電信業者如中華電信Proxy(代理主機)連上網。同樣的IP位址不一定等於同一個使用者。因此 Yahoo回應說為了保護網友隱私權,顯然有點牽強。而且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函覆表示,「國內入口網站及搜尋引擎提供關鍵字廣告,如將點 擊廣告之IP位址提供給廣告主乙事,並未違反本會依電信法第20條之1第7項授權訂定之『網際網路位址及網域名稱註冊管理業務監督及輔導辦法』」。顯然關 鍵字廣告業者提供點擊者IP給廣告主,並未違反NCC主管的相關法令。

北市消保官:不關我的事

本案曾經請台北市消保官介入協調。但是遺憾的是,消保官認為關鍵字廣告是B to B(業者對業者)的案子,不是B to C(業者對消費者)的案子。所以不是他們的管轄範圍。

Yahoo未經廣告主同意,擅自將「內容比對」功能啟動

此 外,購買Yahoo關鍵字廣告的業者彭文德先生還向議員投訴,指他原本只有購買關鍵字廣告,沒想到Yahoo卻忽然增加「內容比對」這個功能來削廣告主的 錢。所謂內容比對係網友在閱讀文章時,如果文章內容有出現廣告主購買之關鍵字,則廣告就可能被放在文章下面。彭先生質疑,這樣就無法鎖定「上網搜尋關鍵 字」--對他的產品有需求的網友。反而增加無聊網友好奇點擊他廣告的機會。也因為內容比對,讓他本來平均一個月五千元的廣告費,爆增成一天五千元。彭先生 指出,Yahoo更新系統後,在廣告主開啟關鍵字帳戶時,早就先將內容比對的選項勾選,如果廣告主沒注意,就可能因此多付出不少冤枉錢。

聯絡人:吳志澤0928-14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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